宗教法律法规第三条如何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定义,需要了解:第三条 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并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各地正在作出相关具体规范以保障该办法的顺利施行。木准企服从事宗教法律服务多年,从法律规定和实务的角度为宗教界解读本办法,以供大家探讨。本次解读的观点仅代表个人观点,并非官方观点,不足之处,请各界朋友给予指正。
第三条; 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
本条是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活动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这一重要论断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基本原理与中国宗教问题客观实际相结合,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新发展。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核心要义是必须坚持宗教本土化。根本前提是实现宗教界的政治认同。重在深化文化认同。这需要在互联网宗教信息上体现对中国政治认同、文化认同,坚持本土化。需要提醒外来宗教,在提供的相关宗教信息要具有中国传统价值与中国时代特征,真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成中国宗教的共同的价值取向。
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这是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提供的主体提出的要求,需要引导宗教信众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做好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提供互联网宗教信息需要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信息内容需要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信息内容要引导信众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三、维护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
互联网宗教信息的传播代表中国宗教的形象,发好中国宗教好声音,维护好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一切破坏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的信息都是违规信息,不可以发布。互联网宗教信息的特征就是留痕性,发布的信息都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恢复,找到发布和转载的主体进行追责。因此一定要注意这类信息不要发布,尽到应尽的义务,守住底线,为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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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宗教本土化是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核心要义发布于2023-10-20 02:0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