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法律法规第二条如何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定义,需要了解: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适用本办法。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并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各地正在作出相关具体规范以保障该办法的顺利施行。杜凌云律师从事宗教法律服务多年,从法律规定和实务的角度为宗教界解读本办法,以供大家探讨。本次解读的观点仅代表个人观点,并非官方观点,不足之处,请各界朋友给予指正。

互联网宗教信息证图片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宗教信息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以及其他与互联网宗教信息相关的服务。

本条是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调整在中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所产生的相关法律关系。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在本办法中的概念,包括互联网宗教信息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以及其他与互联网宗教信息相关的服务。简单说是指一切以互联网为传播载体的宗教活动形式都受到本办法的规范。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本办法是基于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责而定。互联网宗教信息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属于宗教事务部门管理的范畴。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包括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宗教教义教规、宗教知识、宗教文化、宗教活动等信息的服务,这些都属于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范围。因此提供宗教信息的主体是需要得到许可的,其提供的内容包括宗教教义、宗教知识、宗教文化、宗教活动等都需要符合我国宗教中国化的要求。

从实务角度看,如果提供宗教信息的主体不符合要求,便无法提供宗教信息,无法通过网络宣传宗教教义教规、宗教知识、宗教文化,也无法在网络上举办宗教活动。这样就将非法宗教组织排斥在外,这就是制止非法、抵御渗透。那么对于合法的组织,宣传正常的宗教教义教规、宗教知识、宗教文化,举办宗教活动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这就是保护合法。如果合法的宗教组织宣传的宗教知识有悖于教规教义,那么也能够追根溯源,寻找到最初发布者和转载者,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曾经在网络上出现的假活佛、假和尚,还有打着宗教的旗号进行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虚假宗教活动,给宗教界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这也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随着办法的出台,这样的现象已经逐渐销声匿迹。传播正法、正道,才是宗教组织应当为社会做的有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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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境内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发布于2023-10-20 02: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