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法律法规第十六条什么意思?企业和寺院等宗教团体在互联网上发布或者转载宗教内容需要办理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中,需要了解:第十六条 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宗教院校,可以且仅限于通过其依法自建的专用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等开展面向宗教院校学生、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教育培训。专用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等对外须使用虚拟专用网络连接,并对参加教育培训的人员进行身份验证。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并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各地正在作出相关具体规范以保障该办法的顺利施行。木准企服从事宗教法律服务多年,从法律规定和实务的角度为宗教界解读本办法,以供大家探讨。本次解读的观点仅代表个人观点,并非官方观点,不足之处,请各界朋友给与指正。

第十六条 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宗教院校,可以且仅限于通过其依法自建的专用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等开展面向宗教院校学生、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教育培训。专用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等对外须使用虚拟专用网络连接,并对参加教育培训的人员进行身份验证。

互联网宗教信息证图片

本条是关于宗教院校通过互联网开展宗教教育的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

宗教院校可以通过互联网对宗教院校学生和宗教教职人员开展宗教教育。通过互联网开展宗教教育的主体只能是宗教院校,受众只能是宗教院校学生和宗教教职人员,而不能是社会不特定多数或者其他信众。宗教院校不可以通过互联网招收信众开展宗教教育。

宗教院校进行宗教教育必须通过依法自建的专用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等开展。不得依靠第三方平台,比如微信群、QQ群、腾讯会议等都是不可以的。

宗教院校与培训学员之间应当通过虚拟专用网络连接方式进行数据传输。虚拟专用网络简称VPN,它的功能是在公用网络上建立专用网络,进行加密通讯。VPN属于远程访问技术,简单地说就是利用公用网络架设专用网络。例如某宗教院校学生在家,他想访问学校内网的服务器资源,这种访问就属于远程访问。为了保证数据安全,学校VPN服务器和学生之间的通讯数据都进行了加密处理。有了数据加密,就可以认为数据是在一条专用的数据链路上进行安全传输,就如同专门架设了一个专用网络一样,但实际上VPN使用的是互联网上的公用链路,因此VPN称为虚拟专用网络,其实质上就是利用加密技术在公网上封装出一个数据通讯隧道。

参加培训的人员和讲课的教师都应当进行实名认证。宗教教育实名制既保护了宗教教育资源又保障了宗教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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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涉及宗教内容的网站和论坛应该如何合规运营-法规十六条发布于2023-10-20 01: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