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我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工作,向申请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工作的公告

一、关于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

根据《办法》规定,广东省内拟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应当向广东省民族宗教委提出申请,广东省民族宗教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本办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主体可通过广东省民族宗教委门户网站(http://mzzjw.gd.gov.cn/)“政务服务”栏目链接或直接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自行查看该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下载申请材料模板。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申请主体可通过线上方式,向广东省民族宗教委提出许可申请。

二、信息审核人员培训

《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应当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为贯彻落实《办法》要求,提高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单位信息审核人员的审核能力,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将组织开展宗教信息审核员培训,举办若干批次线下信息审核人员培训班,并同步建设线上培训系统,具体培训信息请关注广东省民族宗教委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或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微信公众号“广东民族宗教”发布的培训通告。建议申请主体组织本单位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先行自学,学习范围详见附件。

附件: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自学资料目录.docx

(来源:广东省民族宗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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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工作的公告发布于2023-05-29 22:5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