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代办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鉴于甲方希望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事项描述: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申请材料、提交申请、跟进审批进展等。
服务范围:乙方需根据《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协助甲方完成所有必要的申请步骤,并最终取得许可证。
第二条 材料提供
甲方义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办理许可证所需的所有必要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具体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申请人依法设立或者登记备案的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宗教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
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参加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教育培训情况说明,以及具备审核能力的情况说明;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材料;
用于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场所、设施和资金情况说明;
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和无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情况承诺书;
拟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栏目、功能设置和域名注册相关材料。
乙方义务: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材料后,应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告知甲方是否需要补充其他材料。
第三条 办理费用
费用金额:甲方需支付给乙方的代办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付款方式: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代办费用至乙方指定账户。
其他费用: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第三方费用(如政府收取的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时间安排
开始时间: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办费用及全部所需材料后的次日为开始时间。
预计完成时间:乙方应在开始时间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代办任务,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时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如实提供所需材料,并按时支付费用;
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按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乙方权利义务:
认真履行代办职责,及时沟通办理进度;
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如遇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办理,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如因甲方提供虚假材料或延迟付款等原因造成未能取得许可证,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已支付的代办费用不予退还。
乙方违约:如因乙方过错未能完成代办任务,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代办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至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其他条款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文本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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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代办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合作协议发布于2024-12-28 22: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