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宗教类出版物及印刷品可否从境外进境、进口?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规定,散发性宗教类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禁止进境。个人携带、邮寄进境的宗教类出版物及印刷品,如果在自用、合理范围内,是可以进境的。如果超出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进境,或者以其他方式进口,需要向海关提交国家宗教事务局、其委托的省级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海关凭此证明对相关宗教类出版物及印刷品进行征税验放。互联网宗教审核员考试资料,如果不能提供相关证明,则由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予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中国人进入中国国境,可以携带本人自用的宗教印刷品、宗教音像制品和其他宗教用品;携带超出本人自用的宗教印刷品、宗教音像制品和其他宗教用品入境,按照中国海关的有关规定办理;禁止携带有危害中国社会公共利益内容的宗教印刷品和宗教音像制品入境。

2、国家对宗教留学人员出国留学有何规定?违规怎样处理?

答:全国性宗教团体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团体可以根据本宗教的需要按照规定选派和接收宗教留学人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选派和接收宗教留学人员。外国组织或个人不得在中国境内擅自招收以培养宗教教职人员为目的的出国留学人员。外国组织或个人向中国提供的以培养宗教教职人员为目的的出国留学人员名额或资金,由中国全国性宗教社会团体根据需要接受并统筹选派出国留学人员。

擅自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朝觐等活动的,或者擅自开展宗教教育培训的,由宗教事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停止活动,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什么组织有资格进行宗教教育培训?

答:只有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寺观教堂才有资格进行宗教教育培训。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不得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活动等。宗教团体、寺观教堂开展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学习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宗教教育培训,应当由宗教团体或者寺观教堂提出申请。

4、擅自开展宗教教育培训怎样处理?

答:擅自开展宗教教育培训的,由宗教事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停止活动,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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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互联网宗教审核员考试资料-互联网宗教知识发布于2024-06-30 11: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