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法律法规第十一条如何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定义,需要了解:第十一条 申请人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后,发生影响许可条件重大事项的,应当报原发证机关审核批准;其他事项变更,应当向原发证机关备案。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并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各地正在作出相关具体规范以保障该办法的顺利施行。木准企服从事宗教法律服务多年,从法律规定和实务的角度为宗教界解读本办法,以供大家探讨。本次解读的观点仅代表个人观点,并非官方观点,不足之处,请各界朋友给与指正。

第十一条 申请人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后,发生影响许可条件重大事项的,应当报原发证机关审核批准;其他事项变更,应当向原发证机关备案。

互联网宗教信息证图片

本条是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者相关信息变更的规定。

影响许可条件的重大事项,应当包括哪些事项呢?

申请主体发生的重大变更如变更场所负责人、变更场所地址、场所资金发生重大变化(被宣告为老赖、场所外债过多、纠纷增多等)。这类变化应该都称之为重大事项。

宗教信息服务类别和服务形式增加。比如申请时仅有网站、微信公众号,后来又打算增加抖音、快手的直播。再比如申请时仅有发布,后来又增加转载和传播平台服务。这类变更属于重大事项变更,应当重新审批。

对不具备批准时条件的申请主体,应当主动暂停提供服务,待条件具备时重新申请。

对于其他事项,报备即可。比如网站在不改变服务类别和性质的情况下进行形式改版和升级;宗教信息审核员发生变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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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取得互联网宗教许可证后变更需要符合哪些规条发布于2023-10-20 01:3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