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或主管单位

1)个人备案,应与个人身份证件名称保持一致。=

2)非个人备案,如主办者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民办学校等,应填写上一级主管单位全称或本单位全称。如主办者为企业、律师事务所,等独立商业资质,只能填本单位全称,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名称不能填写工商局、卫生局等发证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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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投资人或主管单位备案说明发布于2024-01-24 0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