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定义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涵盖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互联网站
应用程序(app)
论坛
博客
微博客
公众账号(微信公众号等)
即时通信工具
网络直播(抖音、快手、小红书和B站等等)
这些服务形式可以通过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多种媒介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宗教教义教规、宗教知识、宗教文化、宗教活动等信息。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咨询服务联系电话:18300003210(张工)微信同号
具体服务类型
根据相关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信息发布服务 :通过上述各种形式发布宗教相关信息。
转载服务 :转载已有的宗教信息内容。
传播平台服务 :提供平台使用户能够分享和交流宗教信息。
其他相关服务 :与宗教信息传播密切相关的各类服务。
可以从事的活动
合法主体
只有依法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组织才能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这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并且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内地居民。
具体活动
持有许可证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寺观教堂可以从事以下活动:
讲经讲道 :通过其依法自建的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等,由宗教教职人员、宗教院校教师讲经讲道,阐释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引导信教公民爱国守法。参与讲经讲道的人员实行实名管理。
宗教教育培训 :仅限于通过其依法自建的专用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等,面向宗教院校学生、宗教教职人员开展宗教教育培训。专用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等对外须使用虚拟专用网络连接,并对参加教育培训的人员进行身份验证。
特别限制
除特定条款允许的情况之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进行以下活动:
传教 :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发布讲经讲道内容或者转发、链接相关内容。
宗教仪式 :不得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直播或者录播拜佛、烧香、受戒、诵经、礼拜、弥撒、受洗等宗教仪式。
成立宗教组织 :不得在互联网上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发展教徒。
宗教募捐 :不得以宗教名义开展募捐,除非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发起的慈善募捐。
总结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允许持证机构在严格限定的形式和内容范围内提供宗教信息相关服务。所有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宗教信息的传播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声明:请谨记木准企服唯一官方电话:18300003210,请勿轻信其他其他联系方式,一对一入口。如遇诈骗请及时联系我们将配合处理!
原文地址: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用途说明发布于2024-12-24 21:5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