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准备好的申请材料。

2.受理:

收到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如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会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

受理申请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可能会通过实地考察经营场所、核查人员资质等方式进行审查。

4.决定:

经审查,做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登记注册:

申请人在取得《东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后,持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完成整个设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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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东莞旅行社许可证办理流程发布于2025-02-27 22:3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