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司在申请商标被驳回复审时,可以提出以下几类理由:

1.申请商标是申请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经过长期的使用与宣传,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具备了商标应有的区分性。

2.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独创设计的崭新商标,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核准注册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

3.申请商标同引证商标在构成要素、绘图方式、整体外观、显著部分、呼叫、含义等方面有明显的区分,不会使消费者产生混淆,不构成近似商标。

4.依据审查标准相一致的原则,结合本案,各引证商标均含有近似的构成要素,且在核定使用的类似群组上都有交叉,但最终相继被核准注册。由此可见,商标中含有近似的因素并不是被驳回的决定性理由。因此,商标具备自身显著特征,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即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天津公司后续商标办理流程

1.接收补正通知书和回文:如果申请材料存在问题,可能会收到补正通知书,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正回文。

2.缴纳费用:驳回复审申请需要缴纳相应费用,费用标准为2350元/类,按照驳回复审的商标注册申请中涉及类别数量计算费用,每增加一个类别费用增加2350元。

3.查询、更新、删除提交记录:可以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中查询申请状态、更新申请信息或删除提交记录。

4.提交补充材料:如果需要,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以支持复审申请。

5.提交评审变更代理人申请:如果代理人信息发生变化,需要提交评审变更代理人申请。

6.提交撤回评审申请:如果申请人想要撤回复审申请,可以提交撤回评审申请。

7.接收驳回复审决定书:天津商标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复审情况作出决定,并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发送驳回天津复审决定书。(商标注册联系木准企业,官网:muzhun.com,电话:18300003210 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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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天津商标驳回复审-驳回的原因分析和处理发布于2025-02-25 10: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