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组织有资格编印、发送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或者印刷其他宗教用品?

答:编印、发送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或者印刷其他宗教用品,由宗教团体、宗教院校或者寺观教堂提出申请。

2、申请编印、发送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一)编印目的限于与申请人业务相一致的工作指导、信息交流;

(二)发送范围限于申请人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

(三)符合《宗教事务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四)主要编写人员具有较高的宗教学识。

个人文集、个人画册等不属于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不予批准。

3、宗教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分别由谁承担?

答:各级党委和政府承担宗教工作的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

4、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力量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保证基层宗教工作机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基本人员编制,宗教工作任务重的基层单位要有专人或专门宗教工作机构,履行依法管理职能。建立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严格落实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

5、对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如何处理?

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五个认同”是什么?

答: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7、促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树立“五观”是什么?

答: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

8、如何做好宗教工作?

答: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引导宗教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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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防止利用互联网宗教从事违法活动-宗教考核意义发布于2024-06-30 11: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