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颁布机关

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广东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受理环节

审批标准

1.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办理结果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进入审查环节;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

3.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广东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审查/核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咨询办理服务电话:18300003210

审批标准

1.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需要核实的,应当核实相关材料。

办理结果

对于审查通过的,进入决定环节。

决定

广东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审批标准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办理结果

1.对于审查通过的,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

2.对于审查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广东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送达

作出决定后,邮寄送达或者电子文件网上送达许可决定。

广东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的内容

受理条件行政相对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相对人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2、法定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限制:具有中国国籍的内地居民;

3、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

4、有健全的广东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5、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7、与服务相匹配的场所、设置和资金;

8、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

广东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条款内容

第六条: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宗教教义教规、宗教知识、宗教文化、宗教活动等信息的服务,应当取得广东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受理条件行政相对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相对人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2、法定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限制:具有中国国籍的内地居民;

3、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

4、有健全的广东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5、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7、与服务相匹配的场所、设置和资金;

8、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


声明:请谨记木准企服唯一官方电话:18300003210,请勿轻信其他其他联系方式,一对一入口。如遇诈骗请及时联系我们将配合处理!

原文地址:广东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的内容发布于2023-11-07 22:4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