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颁布机关
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广东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受理环节
审批标准
1.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办理结果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进入审查环节;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
3.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广东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审查/核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咨询办理服务电话:18300003210)
审批标准
1.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需要核实的,应当核实相关材料。
办理结果
对于审查通过的,进入决定环节。
决定
广东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审批标准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办理结果
1.对于审查通过的,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
2.对于审查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广东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送达
作出决定后,邮寄送达或者电子文件网上送达许可决定。
受理条件行政相对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相对人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2、法定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限制:具有中国国籍的内地居民;
3、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
4、有健全的广东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5、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7、与服务相匹配的场所、设置和资金;
8、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
广东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条款内容
第六条: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宗教教义教规、宗教知识、宗教文化、宗教活动等信息的服务,应当取得广东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受理条件行政相对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相对人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2、法定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限制:具有中国国籍的内地居民;
3、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
4、有健全的广东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5、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7、与服务相匹配的场所、设置和资金;
8、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
声明:请谨记木准企服唯一官方电话:18300003210,请勿轻信其他其他联系方式,一对一入口。如遇诈骗请及时联系我们将配合处理!
原文地址:广东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的内容发布于2023-11-07 22:4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