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测试及报名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3-28 17:00  信息来源:省民委(省宗教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做好全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工作,安徽省宗教事务局拟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办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主体,须配备至少1名专职宗教信息审核员。宗教信息审核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熟悉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参加并通过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员测试。

(二)具备拟任岗位所必备的文化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承担审核任务的身体条件。

(四)未兼任其他法人组织或非法人组织的宗教信息审核员。

二、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员测试由安徽省宗教事务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测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测试内容涵盖但不限于本通告列出的学习范围,部分学习内容见附件1。

三、我省拟申请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法人组织和非法人组织负责宗教信息审核工作的人员,自行前往所在地省辖市民族宗教局报名,填写《宗教信息审核人员测试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日17:30。

四、测试时间将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情况确定,具体测试时间、地点请关注安徽省宗教事务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或与所在地省辖市民族宗教局联系。

省宗教事务局联系电话:0551-62663071、62663076

附件:

1.安徽省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法律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学习范围

2.《宗教信息审核人员测试报名表》

安徽省宗教事务局

2022年3月28日

附件1

安徽省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学习范围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

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六、宗教事务相关法规和规章

《宗教事务条例》

《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决定》

《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聘任办法(试行)》

《宗教院校学位授予办法》

《藏传佛教学衔授予办法(试行)》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

《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

《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

《宗教院校管理办法》

七、宗教知识

中国佛教基础知识

中国道教基础知识

中国伊斯兰教基础知识

中国天主教基础知识

中国基督教基础知识

各全国性宗教团体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等

以上知识可以参阅宗教文化出版社出版的“宗教工作应知应会”丛书。

八、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宪法》《民法典》《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反恐怖主义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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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安徽省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培训和考核方式发布于2024-02-20 00: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