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事务条例》解读第十三课:

宗教活动场所经销宗教用品、宗教艺术品和宗教出版物的管理

原文:

第二十八条:宗教活动场所内可以经销宗教用品、宗教艺术品和宗教出版物。

为更好满足信教群众宗教生活的需要,宗教活动场所内可以经销宗教用品、宗教艺术品和宗教出版物。其中:宗教用品是指除宗教出版物外,信教公民进行宗教活动和过宗教生活所需的其他专用物品,如香蜡、经书、念珠、神佛像等;宗教艺术品是指以宗教为内容的艺术品;宗教出版物是指由国内出版单位公开出版发行的合法宗教出版物,有书号。

同时,宗教活动场所在经销宗教用品、宗教艺术品和宗教出版物时还应遵守国家对经营活动、经销商品、出版物方面的有关规定。


互联网宗教许可证办理

声明:请谨记木准企服唯一官方电话:18300003210,请勿轻信其他其他联系方式,一对一入口。如遇诈骗请及时联系我们将配合处理!

原文地址:宗教活动场所经销宗教用品-宗教艺术品和宗教出版物的管理发布于2024-01-16 22:31:27